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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后掌掴公交司机 醉老汉一巴掌换来一年半徒刑

2019-08-24

武汉晨报讯(记者谭在龙通讯员陈甜)“当时没有控制好自己的情绪,现在对自己的行为非常后悔,也认识到事情的严重危害,我诚恳致歉。”21日,当武昌区人民法院对吴某掌掴公交车司机案进行一审宣判后,已过花甲之年的他当庭悔过。记者昨悉,被告人吴某触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,最终被判刑1年6个月。

今年63岁吴某家住武昌欢乐大道附近,今年3月20日夜,饮酒后的他在武昌区文化宫公交站,搭乘542路公交车,前往汉阳区方向。当公交车行至武昌区临江大道长江大桥下时,吴某发现自己乘车方向有误,遂与公交车司机王某发生口角,并在车辆行驶过程中掌掴王某左面部。

被打后的王某立即停车、报警,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害。接警后,民警迅速到达现场,将吴某控制。事后,吴某通过亲属向公交车司机王某表示道歉,并取得其谅解。然而,“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的行为具有高度危险性,极易诱发重大交通事故,造成重大人身伤亡、财产损失,切勿以身试法悔不当初。”承办此案的武昌区人民法院法官解释,今年初发布的《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》,明确规定乘客在公共交通工具行驶过程中,抢夺方向盘、殴打、拉拽驾驶人员等行为,尚未造成严重后果,应当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,遂判决吴某1年半徒刑。

 

资料来源:武汉晨报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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